广东省:2018年3月,出台《广东省深化“互联网+先进制造业”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》和《广东省支持企业“上云上平台”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若干扶持政策(2018-2020年)》
东莞市:2020年5月,出台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项目实施细则》
需求侧政策
01.上云上平台服务券
申报对象:工业企业
资助方式:服务券申领、兑现
(五大类产品目录27类应用场景:研发设计、生产管控、经营管理、工业设备服务、中台集成
奖补标准:珠三角奖补70%、产业集群试点奖补80%,最高30万元
02.工业互联网项目
03.两化融合应用项目
申报对象:利用ERP、MES等信息系统实现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的企业
申报条件:投入达150万元以上
资助方式和标准:事后奖补、奖补不超过20%、最高100万元
04.5G融合应用项目
申报方向:5G+工业互联网(基于 5G、边缘计算、人工智能等的工业应用)
5G+社会应用(智慧城市、智慧教育、智慧医疗、4K/8K等)
申报条件:5G+工业互联网投入达500万元以上
5G+社会应用投入达300万元以上
资助标准:事前入库、事中评估(投入达50%,拨付50%)、事后验收;
奖补不超过25%;
工业互联网领域最高500万元、社会应用领域最高300万元
05.数字产业焦聚试点园区-租金补贴
申报对象:1、园区内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,办公人数达10人
2、新增租赁(购置)面积发生时间须于2020年1月1日之后
补贴标准:1、第一年:15元/平方米/月、营收无要求
2、第二年:12元/平方米/月、营收达500万元
3、第三年:10元/平方米/月、营收达2000万元
补贴面积:1、新入驻或已入驻园区新增租赁办公场地
2、不超过企业办公人数*20平方米,最高5000平方米
06.数字产业焦聚试点园区-地方贡献增量奖励
1.申报对象:园区内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
2.申报条件:2020年实缴税金增量不少于10万元
3.奖励标准:1、第1、2年不超过地方贡献增量100%
2、第3年不超过地方贡献增量70%
供给侧政策
07.软件企业上规模奖补
1.资助范围: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成长规模分档次予以奖补,
以增长额、增长率从高到低排序,不超过 30 家企业
2.资助标准:1、营收达2000万元且前三年累计增长达100% 20万元
2、营收达5000万元且前三年累计增长达80% 50万元
3、营收达1亿元且前三年累计增长达60% 100万元
08.大数据平台项目
申报对象:行业大数据平台企业与行业产业链企业相结合,利用大数据的数据
采集、整理、分析、发掘技术,优化产业链各业务环节的平台项目
申报条件:投入达300万元以上
资助方式和标准:事后奖补、奖补不超过25%、最高200万元